实用信息金普职工看过来

关于对年度大连市技工晋升技师

高级技师实施奖励的通知

一、奖励对象

1.本年度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、高级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,并取得由本市人社主管部门或国家相关行业部门鉴定、认证、颁发的相应证书的本市工会会员(发证日期为年1月1日~年12月31日);

2.发证日期为年,但因特殊原因证书在年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、高级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的本市工会会员。

二、奖励金额

1.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的,一次性奖励元。

2.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高级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的,一次性奖励元。

三、申报程序

1.符合奖励条件的技工,登陆大连市职工技术创新工作网(

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aierlanlan.com/rzgz/208.html